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办法 -k8凯发会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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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令第50号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年12月26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 张建龙

  20**年3月5日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事项,加强对修筑设施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林业主管部门主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本办法所称修筑设施,是指以穿越或者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方式开展设施建设,包括修筑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

  第三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当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

  第四条 严格限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必须修筑设施的,应当严格控制建设区域、面积和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不对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确保不改变自然生态系统基本特征和结构完整性,最大限度减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禁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以下设施:

  (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等项目的设施。

  (二)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开发、会所建设等项目的设施。

  (三)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探矿勘查,以及不属于国家紧缺矿种资源的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公益性远景调查的设施。

  (四)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者自然景观的设施。

  (五)国家禁止修筑的其他设施。

  第五条 修筑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拟修筑设施必须建设且无法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说明材料。包括:拟修筑设施项目批准文件及规划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等;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修筑设施在选址选线上无法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比选方案。

  (三)拟修筑设施对自然生态影响的说明材料。包括:拟修筑设施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和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评价报告或者评价登记表,以及减轻影响和恢复生态的补救性措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湿地类型的,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提供湿地恢复或者重建方案;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不利影响的方案。

  (四)相关主体的意见材料。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五)国家林业局公告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前款规定的评价报告、评价登记表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由国家林业局规定。

  第六条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作出准予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作出不予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不予许可理由。

  第九条 国家林业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第十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依法需要办理用地手续或者变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规划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批准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修筑设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督检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修筑设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开展生态监测,检查生态保护或者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属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准予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效期为两年。确需延期的,修筑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延期申请,国家林业局应当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第十三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居民,在遵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规定和不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固定生产生活活动范围内修筑必要的种植、养殖和生活用房设施的,应当在修筑设施前向所在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指导和监督。国家林业局不再审批。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设施,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

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决定。

  林业主管部门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十六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申请表的格式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4月15日起施行。

篇2:物业公司付款审批权授权书程序

  物业公司付款审批权授权书程序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审批管理规范》审批授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管理架构,特做出如下授权决定。

  2、范围

  适用于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各部门所有付款手续(含合同审批)的审批。

  3、职责

  经办人是办理付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情况、认真对照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付款申请,被授权人承担审批责任,授权人承担最终责任。

  4、方法与过程

  4.1公司层分管示意图

  4.2授权额度及流程

  1、除aa、bb、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以外的各部门负责人授权额度500元,即涉及金额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单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财务管理部审批即可;

  2、bb授权额度3000元,即涉及金额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合同及付款单据经bb签字审批后报财务管理部审批即可;

  3、总经理助理aa授权额度5000元,即涉及金额500元以上但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单据经财务管理部审批后,总经理助理aa签字审批即可;

  4、对于各房产组的单据,若是成立了服务中心的项目,由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未成立服务中心的,由各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5、工程部验房组和工程部智能化组单据授权cc负责审批;

  6、根据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审批管理规范》需要经过客户关系部、人力资源部签字的单据,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客户关系部、人力资源部签字审批后,方可继续报批;对于*项目、*项目、*项目,需要bb签字的,可先经过bb签字后,再报客户关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然后继续报批。

  4.3授权规定

  1、被授权人有责任对下属单据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

  2、禁止将大金额的单据拆分成小金额的单据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将给予经办人每次2000元的纠错处理,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3、被授权人自己的单据须经过上级直接领导签字后方有效,禁止转移经办人,一经发现,将给予指使转移人每次2000元的纠错处理,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4、超过本人授权范围的单据必须经报直接上级审批;

  5、财务管理部门所有单据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有效;

  6、被授权人的审批责任和时限按照《付款审批管理规范》执行;

  7、对于采购方面的审批,按照公司发布的采购文件实施,不受本文件之限。

  4.4财务管理部权限

  财务管理部从财务制度及公司规定角度对单据进行审核,针对不合规定的单据,财务管理部可采取:

  1、与经办部门沟通;

  2、退回去重新办理;

  3、请总经理或上级财务系统判定。

  4.5授权期间

  本授权自20**年3月20日起正式生效,在公司管理架构不变动及授权人不撤销授权令的情况下,上述授权长期有效。

篇3:x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权限

  某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权限

  1、开支审批权限管理

  a.严格实施资金月度收支申报计划制度,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处) 编制月度收支计划,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月度计划应按业务内容逐笔填列。公司财务副总裁应按季向公司总裁报资金收支情况。

  b.分包工程及合约由公司有关部门招标确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c.30000元以上材料供应商、工程分包商的确定和签订合约由有关部门、专

  业公司、分公司(管理处),按照"货比三家"原则选择供应商,报总裁或总裁办公会批准。

  d.30000元以下的材料供应商、工程分包商的确定和签订合约由主管副总裁审批。

  f.生产经营中的正常开支2000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2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专业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审批。30000元以上由公司总裁审批。

  f.固定资产审批制度见本制度6.9.3

  g.交际费用除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每月300元以内的费用开支额度外,其他部门、单位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经公司总裁审批,交际费用一次超过20000元以上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h.馈赠捐款: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i.培训费、探亲费、医疗费等由人事部审批。

  j.除合同明确规定外,各部门均无权向外借款。

  k.财务部对各项支出,应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审批权限、经办手续等认真审核,不符规定的不予支出。

  2、存出保证金管理

  a.存出保证金在2000元以内的,需部门经理、单位主管签字,2000元以上的,需公司主管副总裁和财务副总裁共同批准,30000元以上的由公司总裁批准。

  b.经办人办理存出保证金后即为责任人,应负责其跟踪、结算、回收、清理等事项。责任人未结清存出保证金期间,如工作岗位调整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调离本公司的责任人,要办妥接交手续,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c.财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保证金进行一次清理,督促责任人及主管部门作好回收工作。对无法收回的存出保证金,责任人及部门要作出书面报告,经原批准领导同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属个人原因造成存出保证金无法收回的,经办人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3、交际应酬费管理

  a.交际应酬费应本着节俭、得体的原则。

  b.各单位在宴请应酬活动中的陪同人员应本着精简必要的原则安排。

  c.根据客人身份和业务需要安排适当地点,尽量不到高级酒楼消费。

  d.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是来公司公干的,均不得安排宴请。

  e..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馈赠礼品。

  f.下列情况不在交际应酬费中列支:

  (1)欢送离职员工;

  (2)差旅费中的误餐费;

  (3)员工康乐活动餐费。

  h.大型交际应酬活动的开支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财务部监督执行。

  i.公司工作人员到下属单位办事的原则上在食堂就餐。

  j.交际应酬费应取得合法发票、凭证,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报销。

  k.各单位交际应酬活动应事先请示总裁批准后进行。

  l.财务部要定期(半年)向公司领导汇报交际应酬费支出情况。

  4、国内差旅费及市内误餐补助的管理

  a.关于在市内误餐补助的规定:

  (1)员工在市内因工作原因,不能在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管理处)食堂或在家就餐,也不能在所联系工作的单位就餐,为因公误餐;

  (2)因公误餐可领取误餐补贴,误餐补贴的标准:早餐5元、中餐、晚餐各15元;

  (3)因公误餐员工凭就餐发票填写报销凭证时,要写明误餐时间及事由,经部门、管理处领导或指派任务的领导审批签字后,领取误餐补贴;

  (4)误餐人数较集中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食堂,避免饭菜浪费;

  (5)员工参加各种公务活动,凡提供就餐的不得领取误餐补贴。

  b.国内差旅费报销的规定:

  (1)员工异地出差,不分途中、住勤,每人每天补助60元,不报销餐费;

  (2)员工异地出差凡报销交际应酬费,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异地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或50岁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部门经理级人员,火车可乘坐软席,轮船可乘坐二等舱,夜间乘火车可购同席软卧。其

  他员工,火车乘坐硬席,轮船可乘坐三等舱,夜间乘火车可购同席硬卧。

  凡夜间乘火车未购卧铺的,一律按硬卧上铺票价与坐票价的差额发给员工。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批准,员工可乘飞机经济舱。

  出差的路径应是出发地与目

的地之间最近距离,因私绕道,其费用自理;

  (4)员工出差,顺路休探亲假,应严格划分二者的起止时间界限;

  (5)出差期间,市内交通以公共交通车为主,乘坐出租车的条件及报销办法按第5条的规定执行;

  (6)异地出差应尽量住普通招待所和宾馆。如陪同贵宾或经公司总裁批准,可住星级宾馆;

  (7)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馈赠礼品,需事前请示公司总裁,事后签字方可报销。

  5、市内交通费的管理

  a.员工上下班交通费按月实行包干报销办法120元/月。因公市内办事乘坐公共汽车车票报销必须注明日期、事由,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b.出租车乘坐条件:因公务紧急或携带笨重物品和贵重物品(含大量现金)。

  c.出租车报销办法:

  (1)凡乘坐出租车必须注明每次乘车的时间、事由、金额,经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2)出租车票应单独报销,不得与其他市内交通费混报。

  6、探亲费的管理(见人事管理制度)

  7、食堂餐费的管理(见行政管理制度)

  8、员工医疗费开支的管理(见人事管理制度)

  9、康乐费用的管理

  a.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活动及康乐活动,由公司领导指定的部门作好活动费用计划,报领导审批。财务部按批准的开支计划拨付资金。

  b.公司、管理处重大活动的摄影、摄象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自娱性的拍照费用自理。

  c.物业项目入伙等活动记录拍照,不得用于个人自娱活动。各分公司(管理处)及有关部门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重要资料应归档管理。

  d.凡邀请员工家属参加的活动,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报名参加,费用由公司负担。

  e.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有关康乐活动应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费用的开支计划、审批及报销。

  f.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康乐活动,不得变相发放费用。

篇4:p物业财务审批及权限规定

  物业公司财务审批及权限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明确分工和职责,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特制定公司财务审批及权限的规定,请财务和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1100000元以下的对外投资权;

  2非生产性的固定资产的审批权;

  33000元以上生产性的固定资产审批权;

  4500元以上业务费用的审批权;

  5300元以上的福利费用的审批权。

  二、主管副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1.3000元以下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审批权;

  2.500元以下业务费用的审批权;

  3.日常小额办公用品的审批权;

  4.日常低值易耗品的审批权;

  5.日常生产性用品的审批权。

  6.300元以下的福利费用的审批权

  *物业有限公司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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