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护卫与绿化维修管理规范
安全护卫管理
管理处安全护卫服务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值班,采用三班轮流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具体班次时间为:早班 7:00 至 15:00;中班 15:00 至 23:00;夜班 23:00 至次日 7:00,各管理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每月 1 日、11 日、21 日为轮换日,特殊情况可自行调整。
管理处通常下设三个保安班,即保安一、二、三班。每班分为四个岗位,分别为大堂岗、巡逻岗、车库(场)岗、道口岗。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减)岗位设置。
保安人员是维护小区内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主要力量,在维护大厦治安秩序和保障客户安全的工作中,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循依法办事、照章执行、不徇私情、以理服人的原则。安全护卫服务具体操作由保安班负责;安全主管具体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本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处理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1、对客户之间一般违规行为和问题,如纠纷等,可通过说服教育办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2、对一时解决不了而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 “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 的处理原则,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防止矛盾激化。
3、在处理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法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给予处罚的,可当场予以教育或协助其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交管理处办公室处理。
4、对于犯罪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设法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管理处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管理处管理层负责每月不少于四次的夜间查岗。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品质部;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上报品质部。
绿化管理
对清洁、绿化、消杀等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控制,控制方式分日检、月检两种方式。
1、日检:清洁绿化主管每日对管辖范围内的清洁状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并填写每日检查纪录。在日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要求服务公司当日整改,并在日检纪录中注明;如有发现服务公司对我司荣誉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管理处即时将情况上报公司品质部,由品质部向相关服务公司发出书面警告,一年内书面警告累积达三次,有权要求终止分包合同。
2、月检:公司每月楼检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由管理处限定服务公司定期整改,如因对方失误造成我司的荣誉和声誉受损的,可考虑在该公司当月服务费中扣除部分费用作为罚金。
3、抽查项目与方式:
1)首层地面(含绿化带):抽查红线范围内 80 平方米的地面(每次抽查的范围不同)。
2)首层大堂的地面、墙面:抽查其中两栋的大理石地面、墙面保养情况。
3)标准层通道的地面砖、墙面砖、公共设施、设备:每栋抽查八层标准层,检查地面砖、墙面砖、消防栓、防火门、排风口、后楼梯扶手、垃圾桶摆放处等地是否按合同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4)写字楼每座各抽查 10 个标准层,检查通道内公共设施、洗手间、茶水房是否清洁卫生。
5)地面的下水道、污水井(含地下室内部分):抽查下水道 20 米长,沙井、污水井各 5 个,查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清洁标准。
6)地下室停车场的管线、天棚、地面:抽查管线 30 米长,天棚 80 平方米,地面 80 平方米范围的清洁程度是否达到标准。
7)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公共设施:抽查两栋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状态。
8)不锈钢部分(电梯轿厢、外厅门、地面警告牌、围栏等):电梯轿厢每栋抽查一部电梯;电梯外厅门在检查标准层公共设施时一并检查,每栋抽查 8 层电梯外厅门;地面警示牌、围栏抽查 3-4 处。
9)垃圾清运:垃圾要日产日清,垃圾清理过程要有地面清洁工进行监督,如有遗留的垃圾没有清运,管理处有权要求重新清运并作相应处罚。对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服务方应给出书面原因,并保证不再违反。
10)消杀:必须对消杀服务公司进行控制,要求派来的消杀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签到后,方可进行消杀。消杀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颁发的 “除四害” 许可证,消杀的标准必须达到《广东省 “除四害” 管理规定》的城镇 “除四害” 控制标准。
11)绿化:确保绿化井然有序,管理过程包括植物养护、植物造型和修剪、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植物的浇水与施肥等。
维修管理
为确保客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得到满足,使楼宇各部分能安全、长久、有效的使用,控制方式分为日检、周巡及月检。
1、维修主管负责每日对派工单进行检验。
2、维修主管每周对管辖范围内的维修状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并填写检查纪录。
3、公司每月月检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由管理处限期整改。
4、检验规则:
1)服务及时性:从接到维修要求起至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不超过星级标准规定时间,或按约定时间到达维修现场。修复时间视工艺复杂程度而定,原则上满足星级标准要求。不能在标准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应向客户解释原因。
2)服务质量:按维修服务标准进行检验。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现象,与原有部位相比较,应无突兀感;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严格按工作标准执行。
篇2:学院(校)绿化装饰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学院(校)绿化及装饰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zz学院校内绿化、硬化及各种物业设施的零星维修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由于后勤管理处负责的绿化及零星维修一般都是小型项目,造价一般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既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一般采用有选择的邀请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标计划的报批
1.后勤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先做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初步设计并作出工程初步概算;
2.编制标书,连同设计图纸一起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二、发布招标公告
在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的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市政维修施工、或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校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校内后勤实体其资质可适当放宽。
四、验证把关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法人单位红章)
(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绿化和零星维修工程招标时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报名和发放标书同时进行。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把关,剔除资质不达标和标书不符合要求者,并正确填写废标登记表备查。在资格认证阶段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递送标书时凡是无加盖公章者,标书无密封者、超过规定时间者、标底奇高奇低者,代理投标无法人委托证明书者均可视为废标,确保投标过程的严肃性。
五、评标定标方式
1、 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本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审计处、基建处、有关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共5-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评委不少于2/3。3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院主管领导主持评标,议标;所有招投标活动均邀请审计处全过程参与和监督,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绿化及零星维修工程的评标方法,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或者综合计分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或次低,且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方法;综合计分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的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商务标得分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多于7家时,商务标的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小组只对评标基准价 5%~-10%范围内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3家时应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比例扣分,每超过1%扣1分,最多扣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相应加分,每下浮1%加1.5分,最多加15分。
4、其余技术标和综合标的评标办法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执行。
六、 严格招标工作纪律
招标活动及参与招标活动的所有当事人参加招标、评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循规定程序,执行相关法规中的各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泄露机密,以权谋私;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而确定施工单位;凡招标考察的项目,考察人员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及人员的请客、送礼和接待等,不得由被考察单位及人员支付各项考察费用。主动接受院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篇3:园区绿化机具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1.0 目的
规范园区绿化机具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延长绿化机具的使用寿命。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园区绿化机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3.0 职责
3.1 绿化主管负责组织安排绿化机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及质量控制。
3.2 技术员及绿化工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绿化机具维修保养工作。
3.3 工程维护部对绿化机具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指导。
3.4 行政管理部对绿化机具进行编号管理,定期盘点。
4.0 程序要点
4.1 绿化机具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4.1.1 日常小工具保养:
a.工具使用后应清理干净;
b.各工具的转动部位灵活,金属工具无生锈现象;
c.刀具锋利,弹簧弹力正常;
d.各工具无残损、折断。
4.1.2 汽油机保养:
a.油箱密封良好,油路畅通,混合油配比合理;
b.每月检修一次空气滤清器、火花塞、化油器等部件,保证无故障;
c.机芯、燃烧室每半年清理一次,各零配件每月检修一次,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4.1.3 电机检查:每次使用前检查一次,保证线路完好,通电后负荷正常,高压线圈无老化现象。
4.1.4 刀具保养:切割刀具刃口应保持锋利,无锈迹,变钝刀具及时打磨,打磨后上润滑油,外形无缺损。
4.1.5 机身养护:机身表面应富光泽而无机械破损,生锈处应除锈后上漆。
4.1.6 喷淋设施保养:
a.喷淋设备启动正常,喷嘴无堵塞现象,水流畅通,喷射角度正常;
b.各路开关、管制关合紧密,没有溢水渗漏;
c.花罐无漏水现象;
d.水管车水管夫打折、松脱、漏水现象,车轮、车架无缺损,使用结束应将管内的水排放干净。
4.2 绿化机具维修保养。
4.2.1 维修保养的一般原则:
a.所有机械、工具使用前均应检查一次,检查发现缺油、螺丝松动等小问题,应自己解决并作好记录,对于较大故障无法自己解决的,报绿化主管;
b.所有机械、工具入仓前应做好机身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c.机器技术员每年12月20号前将所有机器检查一次,将下一年内有可能损坏的部件列表给绿化主管,由主管审核预购相关配件;
d.所有机械、工具均应至少每月检查保养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属于自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的则自己解决,问题较大或自己解决不了的,上报主管;
e.绿化主管接到员工关于机具故障的报告后,组织相关技术员进行检修,必要时请机电维修部技术员一起检修,属于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进行外委维修;
f.机具的维修保养应填写《机具维修保养登记表》;
g.非授权人员不允许擅自拆装绿化机具。
4.2.2 剪草机的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