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文具使用管理办法
主旨:为使文具管理效率化,特颁定本办法遵照。
说明:第一条各部门如需请领各种文具用品,请于每日九点半以前至总务或相关部门统筹办理,其他时间不接受个别办理,以增加工作效率,辟免人力浪费
第二条如系单品采购或增购,各部门请于每周星期一早上九点半以前至总务或相关部门统筹办理,其他时间不接受个别办理,采购内容如系少量或仅一单位使用物品,由总务部门视情况请示申请,不得依个人需求,造成分类不便,人力、财物、仓储之浪费。
第三条以上如系紧急需要不在此限,视情况由总务主管核定请领或请购。
第四条文具用品分为:消耗品、管制品、非消耗品三种。
一消耗品:笔芯、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打印水、订书针等。
二管制消耗品:奇异墨水笔、签字笔、白板笔、萤火笔、修正液、打印台、原子笔等。
三非消耗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日期章、计算机、胶台、双色印台、打字机、印泥等。
第五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二种。
一个人领用保管部分:如原子笔、橡皮擦、尺、胶水、美工刀等。
二部门领用系共同使用部份:如打孔机、大型订书机、打字机等。
第六条请领管制消耗性文具用品时,须拿旧品更换,如原子笔、修正液、萤火笔、白板笔等。管制性文具用品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没水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由个人或部门自行赔偿。
第七条文具用品严禁据为私用。
第八条新进人员到职时至总务部门填写文具用品申请单向管理单位请领文具。非消耗性文具并列入个人保管卡。人员离职应依个人保管卡所列之文具全部缴回。
第九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别墅项目销售文具资料认领制度
别墅项目销售文具及资料认领制度
一、销售部因销售所需要的一切文具由销售主管统一向公司申报领取并登记,然后统一发放。
二、销售人员应保管好文具用品,对纸、笔等易耗品使用完毕后向销售主管申领。
三、销售人员向销售主管申领销售相关资料并进行登记,销售价格、统一说辞等重要销售资料上须有主管签名,销售人员对资料保管负有直接责任,如遗失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四、销售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离职之前,则由销售主管收回该销售人员所领取的文具及相关销售资料。
四、销售主管调动工作岗位或离职之前,应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并且将销售部所有的一切相关资料整理移交给下一位负责该项目的销售主管。
篇3:售楼部文具认领制度(2)
售楼部文具认领制度(二)
1、售楼处因销售所需要的一切文具由销售经理统一向公司行政部申报领取并登记,然后统一发放。
2、销售经理调动工作岗位或离职之前,应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并且将售楼部所有的一切相关资料整理移交给下一位负责该项目的销售经理。
3、销售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离职之前,则由销售经理收回该销售人员所领取的文具及客户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