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20**)
为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规范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行为,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8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是指通过检测和评估确定建筑物耗能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的活动。建筑能效标识是指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的结果,对建筑能耗水平进行明示的活动。
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活动的日常管理。
三、下列民用建筑应当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下同);
(二)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各级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三)申请各级财政支持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四)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本市鼓励其他民用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标识。
四、本市民用建筑实施能效标识,应当委托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认定的测评机构,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tj08-2078)进行能效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
被列为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使用《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能效测评服务合同格式文本》,测评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测评报告应当使用《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能效测评报告格式》
五、能效测评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对建筑物涉及建筑能效的内容进行资料审阅、现场验证、能效模拟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估建筑物的能效理论值。
六、申请能效测评标识的民用建筑,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二)已完成建筑物内部相关用能设备安装并调试;
(三)各类示范项目已完成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七、建设单位应当向测评机构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
(二)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备案证书;
(三)相关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节能计算书;
(四)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和部品的产品合格证;
(五)墙体保温材料及屋面保温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
(六)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检测报告或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报告;
(七)与项目围护结构相关的进场复验报告(包括墙体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及建筑外门窗等);
(八)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九)节能工程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
(十)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运行调试报告或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十一)新型节能措施应用情况报告。
八、建设单位在项目投入使用1年后, 可自愿委托测评机构对建筑能耗进行实际值测评。建设单位可依据实际值测评报告,向市市场管理总站提出申领建筑能效实际值测评标识牌和证书。实际值测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采暖通风空调能耗计量报告;
(二)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报告;
(三)新型节能措施应用情况报告;
(四)实际能耗总量。
九、若工程项目涉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评内容,并且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能效测评的,建设单位和测评机构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的测评工作。
十、建设单位应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置于建筑主入口等显著位置。
十一、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有效年限与等级如下:
(一)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理论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测值)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按照测评结果,民用建筑能效水平划分为5个等级,并以星为标志。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十二、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重新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一)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测值)证书期满。
(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三)主要用能设备更新置换。
(四)造成建筑物节能措施损坏或失去作用的。
十三、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可向市建设交通委提出申诉∶
(一)对建筑能效测评结果有异议的。
(二)对建筑能效标识有异议的。
(三)认为测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五、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2008年)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是指建设单位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按照建筑类型及其所处气候区域的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把民用建筑的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以张贴、载明等方式予以明示的活动。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应当公示建筑节能信息。
第三条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包括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
节能性能指:建筑节能率,并比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的指标。
节能措施指: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空调制冷、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具体内容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张贴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五条施工现场公示时限是: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销售现场公示时限是:销售之日起至销售结束。
第六条建设单位公示的节能性能和节能措施应与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建筑节能专项内容,由当事人双方对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作出承诺性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对节能措施的保修期作出明确规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对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护要求,门窗、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建筑节能性能和节能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节能措施实施变更前办妥设计变更手续,并将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报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后于15日之内予以公示。
第八条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根据《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按《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80号)执行,绿色建筑标识按《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206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5日起实施。
附件一: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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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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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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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 |
墙体 |
传热系数(w/㎡.k)/保温材料层厚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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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 |
传热系数(w/㎡.k)/保温材料层厚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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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
传热系数(w/㎡.k)/保温材料层厚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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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
传热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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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遮阳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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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性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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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系统 |
室内采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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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计量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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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调节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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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系统 |
冷源机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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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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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利用 |
供应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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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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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 |
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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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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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利用 |
利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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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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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
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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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表所填内容应与建筑节能报审表、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一致;
二、门窗类型包括: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断热桥铝合金low-e中空玻璃窗、塑钢中空玻璃窗、塑钢low-e中空玻璃窗、塑钢单层玻璃窗、其他
三、室内采暖形式包括:散热器供暖、地面辐射供暖、 其他
四、热计量方式包括:户用热计量表法、热分配计法、温度法、楼栋热量表法、其他
五、系统调节装置包括: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散热器恒温阀、其他
六、空调冷热源类型包括: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吸收式冷水机组、 分体式房间空调器、多联机、区域集中供冷、独立冷热源集中供冷、其他
七、热水供应方式包括:集中式、分散式
八、热水利用用能类型包括:电、燃气、太阳能、蒸汽、其它
九、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情况包括:优于标准规定、满足标准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附件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
一、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设施
(一)墙体
1、保温形式[] [ a 外保温] [b 内保温] [c夹芯保温] [d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b模塑聚苯乙烯发泡板][c聚氨酯发泡][d岩棉][e玻璃棉毡][f保温浆料][g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kg/m3]、燃烧性能[h]、导热系数[w/m .k]、保温材料层厚度[mm]
4、墙体传热系数[w/m2.k]
(二)屋面
1、保温(隔热)形式[、] [ a 坡屋顶] [b 平屋顶] [c坡屋顶、平屋顶混合][d有架空屋面板][e保温层与防水层倒置][f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b聚氨酯发泡][c加气砼砌块][d憎水珍珠岩] [f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kg/m3]、导热系数[w/m .k]、吸水率[%]、保温材料层厚度[mm]
4、屋顶传热系数[w/m2.k]
(三)地面(楼面)
1、保温形式[][] [ a 采暖区不采暖地下室顶板保温] [b 采暖区过街楼面保温] [c底层地面保温][d其他]
2、保温材料名称[] [a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b模箱聚苯乙烯发泡板][c聚氨酯发泡] [g其他]
3、保温材料性能:密度[kg/m3]、导热系数[w/m .k]、保温材料层厚度[mm]
4、地面(楼面)传热系数[w/m2.k]。
(四)外门窗(幕墙)
1、门窗类型 [、][、][、][、] [a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b断热桥铝合金loe中空玻璃窗][c塑钢中空玻璃窗][d塑钢loe中空玻璃窗][e塑钢单层玻璃窗][f其他]
2、外遮阳形式:[、][a水平百叶遮阳][b水平挡板遮阳] [c垂直百叶遮阳][e垂直挡板遮阳] [f垂直卷帘遮阳]
3、内遮阳材料 [][a 金属百叶][b 无纺布][c 绒布][d纱] [f竹帘] [g其它]
4、门窗性能:传热系数[w/m2.k]、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能[]
二、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
(1)供热方式:[][a城市热力集中供热] [b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 [c分户独立热源供热] [d热电厂余热供热]
(2)室内采暖方式:[][a散热器供暖][b地面辐射供暖][ c其他]
(3)室内采暖系统形式: [a垂直双管系统][b水平双管系统][c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d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系统] [e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f其他系统]
(4)系统调节装置:[][a静态水力平衡阀][b自力式流量控制阀][c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散热器恒温阀] [e其他]
(5)热量分摊(计量)方法:[][a户用热计量表法][b热分配计法] [c温度法][d楼栋热量表法] [e其他]
三、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其节能设施(公共建筑)
(1)空调风系统形式:[] [a 定风量全空气系统 ] [b 变风量全空气系统 ] [c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 [d 其他]
(2)有无新风热回收装置:[] [a 有 ] [b 无 ]
(3)空调水系统制式:[] [a 一次泵系统 ] [b 二次泵系统 ] [c 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 [d 其他]
(4)空调冷热源类型及供冷方式:[] [] [a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 [b吸收式冷水机组] [c 分体式房间空调器] [d 多联机][e其他] [f区域集中供冷][g独立冷热源集中供冷]
(5)系统调节装置:[][a电动两通阀][b电动两通调节阀] [c动态电动两通阀] [d动态电动两通调节阀] [e压差控制装置] [f对开式电动风量调节阀] [g其他]
(6)送、排风系统形式:[][a 自然通风系统 ][b 机械送排风系统 ][c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系统 ] [d设有排风余热回收装置的机械送排风系统][e其他]
(7)照明系统性能:照度值[]、功率密度值[]
(8)节能灯具类型:[a 普通荧光灯][b t8级][c t5级] [d led][e其他]
(9)照明系统有无分组控制控制方式:[a有][b 无 ]
(10)生活热水系统的形式和热源:[a 集中式][b 分散式][c 电] [d 蒸汽][e燃气] [f太阳能] [g其他]
四、可再生能源利用
(一)太阳能利用:[][a太阳能生活热水供应][b太阳能采暖][c太阳能空调制冷] [d太阳能光伏发电] [e其他]
(二)地源热泵:[] [a土壤源热泵][ b浅层地下水源热泵][c地表水源热泵] [d污水水源热泵]
(三)风能利用:[] [a风能发电] [b其他]
(四)余热利用:[] [a利用余热制备生活热水采暖] [ b利用余热制备采暖热水][c利用余热制备空调热水] [d利用余热加热(冷却)新风]
五、建筑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
(一)当地节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w/m2,制冷[] w/m2,
(二 ) 本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度能源消耗量指标:采暖[]w/m2、制冷[]w/m2
(三)本建筑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热(冷)源效率[%]、管网输送效率[%]
(四)本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a优于标准规定][b满足标准规定][c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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