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篇2:大学学校车辆使用规定
(大学)学校车辆使用规定范本
一、车辆使用范围
1. 学校党办、校办的接待、会议及公务用车。
2. 职工上下班交通车。
3. 各院、系、部门重要、特殊和紧急的公务活动用车。
4. 各院、系学生外出实习用车。
5. 离退休办公室丧葬用车。
6. 新生入学接送及军训用车。
在不影响上述用车的情况下,由运输中心统筹安排其他用车。
二、申请用车程序
1. 除上下班交通车外,各院、系、部门如因公务,需要使用学校车辆的,必须派专人向运输中心提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派车单》,运输中心审核符合规定的用车范围后,下达出车任务,迅速调度车辆。如遇到紧急情况,可先安排车辆,用车单位须随即至运输中心补办手续。
2. 未经车队队长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3. 大批量的学生进行校外实习、校外考试等重要的教学活动如需用车,在不影响上下班交通车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如无法调配本校车辆,可通过租车等其他途径解决。
三、服务标准
1. 正点准时、车容整洁。
2. 热情周到、语言文明。
3. 安全运行、平稳驾驶。
4. 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服 务 宗 旨
5. 态度和蔼、仪表端正。
篇3:区小学校车管理使用制度
区小学校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 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