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k8凯发会员登录

3002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小区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0 目的

  规范弱电系统维修程序,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弱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小区的弱电系统的维修。

  3.0 职责

  3.1 机电班长负责检查弱电系统维修工作的实施情况。

  3.2 维修工负责弱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4.0 工作规程

  4.1 防盗对讲系统保养

  4.1.1 主机、闭门器、电控锁、防盗铁门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加润滑油一次,以保证铁门转动灵活、无杂音,同时,注意紧固有关螺丝,高层大厦铁门尤须加强保养;

  4.1.2 主、手机通话清晰无杂音和串音、失音及振鸣等现象;

  4.1.3 闭门器在铁门打开90度或以上能自动将铁门复位锁上,否则,调整闭门器;

  4.1.4 电控锁体坚固牢靠,锁舌和弹子灵活,电控和机械开锁应灵敏;

  4.1.5 铁门框与墙体连接应牢固,铁门的装锁侧面与门框配合,转动灵活,油漆无大面积剥落等锈蚀现象;

  4.1.6 主机面板清洁,层号、胶片无丢失、脱落,每月检查一次;

  4.1.7 保养(维修)完毕,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4.2 消防烟感、广播系统保养

  4.2.1 消防广播主机每星期检测一次,保证主机功放输出正常,并作记录;

  4.2.2 分路控制输出每个月检查一次,保证终端用户声音清晰;

  4.2.3 广播喇叭每月检查一次,发现丢失或虫蛀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4.2.4 对喇叭控制线路维护检查为主,发现因装修、老鼠或其它原因造成短路、断路时要立即报告备案,同时对该线路进行维修,保证控制线路完好无损;  4.2.5 每季度对消防广播系统主机进行除尘清洁;

  4.2.6 每年对全系统各功能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各路输出音频是否正常,活筒广播音质是否清晰;

  4.2.7 保养(维修)完毕,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4.3 公共天线(卫星电视)系统保养

  4.3.1 前端设备、线路放大器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并记录检查情况;

  4.3.2 保证用户终端图像电平不低于50b,图像目视无干扰、串扰现象;

  4.3.3 卫星电视每月检查、维护保养一次;

  4.3.4 保养(维修)完毕,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5.0 相关文件  5.1《弱电设备设施管理程序》(***-qp-07)

篇2:弱电维护保养合同范本

弱电维护保养合同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年11月18日起、至20**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www.pmceo.com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k8凯发会员登录的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k8凯发会员登录的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www.pmceo.com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年 11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篇3:物业智能弱电系统维修保养承包合同

  物业智能、弱电系统维修保养承包合同

  适用于: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自动收费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ic卡门禁系统及其他弱电系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系统维修保养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系统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维修保养工作概况

  1、维修保养项目: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的维修保养。

  2、工作地点、范围:  。

  3、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要求:乙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期内,维持该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原设计要求。

  第二条维修保养范围

  第三条维修保养期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工作质量评定及验收

  1、每月按《工作质量评分表》评定工作质量,采用100分制,如乙方的分数为100分,甲方向其支付全额维修保养费;如乙方的分数为95分以上(含本数)100分以下,整改完毕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其支付全额维修保养费;分数为85(含本数)以上95分以下的,整改完毕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其支付该季度/月维修保养费的90%;分数在85分以下(不含本数)的,限期整改完毕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其支付该季度/月维修保养费的85%,并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2、维修保养期满前十天,由双方或会同由方委托的其他有资质单位(费用由方承担)共同对该系统进行验收、检测,乙方须整理合同期内的维修保养资料,设备箱、钥匙等交还甲方保存。乙方必须保证该系统的运行正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直至达到标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按实际需要选择)

  1、( )可视对讲系统的维修保养:月维修保养费元/户,合同暂定总价款=月维修保养费×已挂机住户数×月,即元(大写)。

  ( ) 监控系统、ic卡门禁系统、停车场自动收费系统及其他弱电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维修费用按该系统供货安装合同的系统总造价元的%计取,即元,或按乙方中标价元(大写)计取。

  2、修保养费用应结合双方确认的《工作质量评分表》(合同附件一)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维修保养费的k8凯发会员登录的支付方式为:

  ,最后一期付款应在维修保养期满,该系统通过合同约定的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2、乙方在收到维修保养费的同时应出具维修保养期内经签收确认的维修单和季度/月检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六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工作质量评分表》(附件1)的要求每季度/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的情况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2、依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付款方式以及双方确认的《工作质量评分表》(合同附件1)向乙方支付当期的维修保养费,逾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为乙方维修提供便利条件(如用电等),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维修保养工作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导致延误的原因应由甲乙双方签认为准)。

  4、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5、甲方委托作为现场工作管理代表,负责处理、协调维修保养工作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如现场工作管理代表发生变化,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每月日派员对系统主器材及相关设备(皆属于维修保养范围内)进行检测、调试、保养、修理,跟踪了解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对各个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并提供月检

报告由甲方管理中心签收确认。

  2、乙方设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所有报修来电皆予以详细登记姓名、地址、保修内容、时间、联系电话。乙方维修情况由甲方管理中心负责跟踪督促。

  3、乙方到甲方工作现场应先到甲方的工程部签到,登记该次维修保养的地点、内容。

  4、针对住户报修,乙方应根据维修服务单先行致电住户约定维修时间;如住户要求急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维修服务单后个小时内到场维修。非器材大修情况,乙方应于到场后日内排除系统故障。因乙方原因没有或逾期到场维修、排除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该系统如有任何故障报修,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个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如非器材大修情况,乙方应于到场后日内排除系统故障。因乙方原因没有或逾期到场维修、排除系统故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维修人员维修工序完成后,须将维修单交住户和甲方管理中心签收确认。维修后之功能或效果不能达至故障前水平的(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住户与甲方管理中心可不予签收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在天内补修至故障前水平,逾期应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该季/月度按《工作质量评分表》的要求达不到100分的,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的天内整改完毕并通过甲方的验收确认。如整改完毕仍不能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维修人员在检测、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其他设备、线路和物业设施,如造成设备、线路和物业设施及其中的配件损坏或进行拆换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9、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维修保养工作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负责维修保养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0、乙方在进行检测、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一年内乙方累计两次收到甲方的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修保养或检修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维修义务外,还可扣除当期维修保养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期维修保养费的‰作为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排除系统故障(包括针对住户、甲方管理中心报修,维修工序不合格被要求补修,合同履行期满达不到标准被要求维修的情况),每逾期1日扣除当期维修保养费的‰作为违约金。也可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本款所述违约金从当期维修保养费中扣除,如维修保养费不足扣除,甲方享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乙方接到甲方(包括住户)要求维修的通知后日内未到场维修或逾期日未能排除系统故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当季度/月维修保养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该年度维修保养费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

  1、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共件):

  1、《工作质量评分表》

  2、廉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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