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办法 -k8凯发会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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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人身事故的发生,针对公司项目分散、地处偏远及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生产培训、办公管理等环节的员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实行外出登记制度。

  (一) 员工出省办事、考查、学习等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记办事地点、往返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必须电话告知未返回的原因及返回时间。

  (二) 员工在上班期间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需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应按时返回。

  (三) 员工若因私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四) 员工去工地时,应向部门领导汇报,说明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

  第五条 员工日常安全管理

  (一) 员工去工地(或电站)时,所派车辆应指定带车人,带车人应了解司机的状况及情绪,督促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二) 带车人在路途中,应监督司机行车是否按《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有违反,立即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应提醒司机中间休息,不能疲劳驾驶。

  (三) 员工去工程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 员工外出时,不要让不认识的人照看行李;不要与生人接触;不要凑热闹而发生不安全现象。

  (五) 员工外出时不宜过多携带现金,做到重要证件及现金不离身,不与陌生人谈经济话题。

  (六) 员工外出时,不要给陌生人带行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七) 员工外出时,晚上不宜出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严禁与陌生人赌博、酗酒及其它活动。

  (八) 员工上、下班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定,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上、下车应小心,防止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

  (九) 员工下班后不准参与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杜绝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十) 员工不能与不三不四的人员接触。不能进行任何违法、违纪及不正当交易。

  第三章 施工现场员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 施工现场夜间不允许职工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女工晚上外出时一定要有男员工陪同,不能在外时间太长,员工必须在22:00点之前返回到规定地点。

  第七条 现场安全管理

  (一) 公司各部门(含水电站,一下略)要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要求员工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二) 员工在工地检查工作,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定。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三) 起重设备下面严禁站人,为防止起重设备吊装时误伤人员,起重设备工作时在其周围装设临时遮栏或设立告警标示。

  (四) 生活用电及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必须有明确标示,应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准使用明火炉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如有特殊需要,电源故障处理时应由两人进行,严禁一人进行带电作业。

  (五) 在有危险的区域设警示牌,防止人身坠落事故。

  (六) 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不得带周边闲散人员在本单位逗留。

  (七) 公司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防火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八) 定期对办公、生活区进行灭虫工作,定时检查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

  (九) 食堂液化气罐在使用完后,须及时关闭阀门,要经常检查通气管的完好性,液化气罐应存放于太阳不能直射到的阴凉通风处。

  第四章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八条 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 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二) 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 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做到无故障出车。

  (四)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须随车保存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车上不准存放易爆物品。

  (五) 高速公路应按车道标识的速度区间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规定的车速。

  第九条 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一) 驾驶员必须有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

  (三) 新调入公司的驾驶员,须经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调入。

  (四) 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副驾驶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带,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

  (五) 驾驶员在出长途期间必须每日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应做到及时了解车辆动态,以保证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

  (六)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五章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生产运行管理

  (一) 生产运行单位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部分及发电厂有关规程规定。

  (二)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三)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电业规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四)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五) 现场工作,运行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 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七) 水电站运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有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八)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九) 厂内进行操作时应严格按工作票执行,若有疑问时停止操作,等疑问解决后才能继续操作。

  (十) 所有电气设备标志清晰、明确,编号齐全。

  (十一) 在电站工作,不论停电与否均需填写工作票,不允许无票进行任何工作。

  (十二) 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检查水电站所有井口封盖,前池、尾水池等危险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十三)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十四) 送出线路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十五)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十六) 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

篇2:附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人格上一律平等。

  7.学校任何部门、各班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篇3:区幼儿园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区幼儿园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一、各班老师一定要抓好各班的安全工作,上、下课时老师要随时随地的注意幼儿的活动,以免幼儿走失。

  二、早操或洗手之后,老师要马上将自班的幼儿安排在座位上,立即清点人数,以免有幼儿走失。

  三、老师对幼儿要亲切感,不得有粗暴的行为,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四、建立各班一本安全记录,每月实行安全奖,如出现弱大事故一次,辞退当事老师,如出现小事故五次以上扣当月安全奖,具体情况有安全记录。

  五、环境、房屋、用具、玩具、电器等具安全性。

  六、药品及消毒物有保健人员专人管理,不得放在班内。

  七、不吃紧让幼儿跑到厨房和大门口去,如到大操场上活动,必须关好大铁门,以免幼儿走失。

  八、如有幼儿摔倒,造成轻微伤,要及时处理。

  九、幼儿园要备有常用的外用药,如红花油、酒精、红药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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